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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我部落格有一年时间的人,
应该见过我把某个人的照片贴满整个网志吧?

一个在我生命中毫无交际的人,
一个属于荧幕的人,
一个在同一个地球的人。

偏爱着他的故事,
不分真假地相信他的辛酸。

我知道他,
不懂他。
他知道地图上有个小点,
是我的位置,
却不知道我。

无所谓,
这只人与人的某种关系。

我做过的,
只是考考我学校学生,
是否记得他是2002年ASTRO新秀冠军?
有多少人,
我也没去看成绩。

他一路走来,
不断蜕变。

更让人知道,
在大众面前哭不会丢脸,
换来的是满满的支持。

加油。

(一时看完他的演唱会重播,有所感触,在这里胡言乱语一番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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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im52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